2025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启动2025届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和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5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
二、推荐评选内容
1.推荐辽宁省2025届优秀毕业生;
2.推荐大连市2025届优秀毕业生;
3.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
三、推荐评选名额
学生类别 | 省优秀毕业生 | 市优秀毕业生 | 校优秀毕业生 |
研究生 | 5 | 3 | 10 |
本科生 | 2 | 2 | 6 |
注: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省、市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四、推荐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期间(参评学历阶段)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
6.参评本科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学习成绩排序在专业前50%且综合成绩排序在前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足所分配名额数,可在满足学业成绩排序要求的情况下,择优推荐在组织服务、创新创业、实践志愿、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突破综合成绩排序要求,作为破格推荐人选;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M)M=M1*80%+M2*20%;
其中M1:学分平均成绩;M2:素质成绩,M2=n/N*100;(n为学生除学习优秀奖学金以外的其它五类单项奖学金项目数的总和,N为理论最大值,我学院N=15)
省、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根据综合成绩顺次产生。
7.参评研究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
(2)已修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且成绩优秀,博士研究生须具有申请答辩资格;
(3)申报人通过打擂汇报确定排序,并顺次产生省、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报形式每人3分钟,可采取PPT、视频等辅助,具体打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优先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同等条件下,可以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1.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2.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含)以上就业及创新创业有关赛事奖项的,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在创业类比赛中,荣获市级、校级(含)以上创业奖项的,或在各类科技创新比赛荣荣获市级、校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3.积极服务大连城市发展,参加2024年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4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级荣誉。
(三)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可以不受指标限制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3.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 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4.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4〕449 号)要求,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因全国、全省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时间晚于推荐时间,将在比赛结束后另行组织补报推荐。)
五、申报方法
1.推荐评选采取学生个人申报制,各学院(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比例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2.全体申报人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获得相应省、市荣誉的毕业生需后续尽快填写《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在连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以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手写签名,审核意见不可留空
4.如有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毕业生,须提交6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因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学院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一份);因辽宁省第二届职业规划大赛获奖推荐的,应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5.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31日18:00前提交至知微楼376办公室张若天老师处,电子版同步需发送到zhangruotian@dlut.edu.cn,邮件名称为“优秀毕业生申报-姓名-本/研”(省市级荣誉相应材料待后续通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