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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助学金等级工作的通知

2023-10-21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项突出硕士研究生提升奖助学金等级工作,奖励在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已获得二等、三等助学金,且在科技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通过)以上;

7. 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8. 非当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升降档者


三、奖励名额比例

全校共设20个奖励名额,其中2021级硕士生暂定6人,2022级硕士生暂定14人。学校可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调整名额分配比例。

学院总共推荐不超过1人到校级参加评审。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1、申报和院系推荐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硕士生,请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

2)《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实名版》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专项突出硕士生提升助学金等级申报表-匿名版》电子版。匿名版材料不得出现姓名、学部院、学号等个人信息,不符合填报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4)个人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


纸质版交至生物楼403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段为1023日(周一)上午8001000,请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提交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wangzj1995@mail.dlut.edu.cn,主题须注明:2023年专项升档+姓名+学号;电子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1023日(周一)上午10:00

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

评审内容为上一学年取得的成果,学生申报素材的规定时段为202291–2023831日,非规定时段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填表时请不要改变表格原有布局,双面打印。


2、学校评审阶段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获评名单。

3、公示阶段

研究生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初步获评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提升奖助学金等级资格。


五、其他方面

获得助学金等级提升的硕士生应继续努力学习,协助导师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每学期末导师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申请停发或减发表现较差的研究生的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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