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领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候选人应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瞄准国内外学术前沿,引领和支撑重大项目、重大课题、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辽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外籍专家,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培养类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报,优先支持。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团队)不在申报推荐范围。
二、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
2.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注意专业领域),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省内本科高校内部自主培养的理工农医类高端人才,在辽工作2年以上,获评辽宁特聘教授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较深,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发展潜力巨大,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其研究课题能够引领行业企业技术发展方向、攻克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代表科学发展水平、体现高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6.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7.对辽西北地区高校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给予政策支持。
今年,“兴辽英才计划”将加大对应用型人才的支持,重点支持从事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
四、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18日8: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室368室,电子版发送至xuxinao@。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人填写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3.项目申报书与证明材料纸质版合并装订一式3份,证明材料与申报书项目、顺序保持一致,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格式、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4.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
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每位申报人员的电子版材料单独设一个文件夹,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大连理工大学+申报人选姓名”的方式命名。
申报人员超龄的,需同时提供破格申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