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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3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19〕249号)文件内容,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申请者为“百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为“千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正式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已正式印发结题文件为准),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二)资助重点: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作为主要负责人开展的,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进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开展的创新、应用型研究项目。

二、资助类别和额度

(一)A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紧密相关且依托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创新、应用型研究项目或进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项目,以及使用自有科研成果进行自主创业的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二)B类项目:重点资助具有较好的研发价值、生产效益的创新、应用型项目或具有一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

(三)C类项目: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

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只限申报B、C类项目;同一申报者或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类资助项目,不可兼报。

三、经费来源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按申请类别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资助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均一式一份)报到学院综合办公室368。

其中《申请表》后需附纸张总数不超过15页(可正反面打印)的附件材料,包括相关业绩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百(千)层次”人选入选证明材料(文件或证书)。

2019年证书还没发放,可用此链接作为证明材料。

申请表、一览表及附件电子版请于3月20日前发至xuxinao@;申请表及附件纸质版请于3月20日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368。

(二)资助经费的使用、资助项目的管理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

上一条:关于对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关文件面向全校征集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延期填报至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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