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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3-10-19 

根据研究生院《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的要求,生物工程学院制定如下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2018级和2019级直博生、2020级博士生(含直博生)、2021级和2022级博士生(直博生除外),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学习;

5.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6.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8.考虑到不同阶段博士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特点,针对第二学年的博士生,应综合考核其上一学年的科研、社会工作、学术活动等方面的业绩,第三学年及以后的博士生,应重点考核其上一学年的科研业绩,兼顾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

1.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8万元/人·学年,比例不超过5%,采用申报制,一年级博士生和二、三年级直博生不参评;

2.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5万元/人·学年,采用审核制;

3.凡不符合参评条件者,不能享受学业奖学金。

各年级允许评出一等学业奖学金最大人数如下:

年级

2018级直博+

2020级(除直博)

2019级直博+

2021级(除直博)

2020级直博+

2022级(除直博)

人数

1

1

1

三、评审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导师代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相关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各类奖助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长:韩璐璐

成员:贾凌云、薛松、薛闯、李明智、王政杰

(二)学生申请

1.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需提交纸质版附件1、附件2各1份,证明材料1套;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ang_lin@dlut.edu.cn,压缩包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_专业_年级(如直博生,请注明)。

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一等学业奖学金。

已获得过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以获评后新增的学术成果为评价依据。

2.未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如符合各项参评条件,将自动获得二等奖学金。

(三)评审方式

学院成立专家评审组(不少于7人),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阅投票。每位评委根据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名额,从所报学生中等额选出推荐人选,最终依据奖励名额,按照学生所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名单公示

学院将对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一)10月20日14:00前,申报人将材料交到368学院综合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10月20日到10月23日,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10月27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方案》。

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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