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国家奖学金名额总体翻倍。结合学校前期工作部署,现开展2023–2024学年部分研究生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补充评审内容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二、 追加奖学金奖励名额
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名额:研三追加2人;研二追加2人(共计4人)
博士生名额:追加2人
博士生卓越奖学金:
无追加名额,国奖名额增补后产生的卓越奖学金空缺可顺延。
三、 补充评审工作要求和原则
1.补充评选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均以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须已获评评审学年的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补充评审的规则同学院首轮评审评审,并充分尊重学院9月27日组织评审答辩后产生综合排名结果。因国奖名额增加发生在首轮评审工作之后,原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或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奖项的学生,可改评国家奖学金。
3.为保持评审结果的连续性,无极特殊情况,一轮评审的公示结果保留,已在一轮评审公示名单的学生无须再次参评。
4.应保持参评支撑材料的截止时间一致,补充评审候选人的支撑材料截止时间应与一轮评审要求相统一,不应因评审周期延长而改变学生论文、专利等支撑材料的规定时间。
5.允许前期未报名同学进行补充报名。
四、 日程安排
11月11日11:00前,有意补充申报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的同学,请将相应纸质申报表交至知微楼37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ruotian@dlut.edu.cn
联系人:张老师0411-84706245。
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