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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024-06-10 

2024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系统操作说明可参考《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规范基层就业资助管理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现开展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相关学生于2024年7月5日前在系统的“2024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

二、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确认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

2022年和2023年审批通过的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2022年毕业生第二次、2023年毕业生第一次),并于2024年7月14日前在系统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相应辅导员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2.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3.对于2022年毕业生,通知学生及时注册系统账号,指导帮助学生完成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4.复核通过的2023年毕业生,也要在国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

三、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确认

申请资格

毕业后到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和艰苦边远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组织2024年毕业生完成系统填报及审核工作

生物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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