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确定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评审考核的基本原则为:2023级硕士生以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2022级硕士生重点考核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现将学院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由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指导并组织实施:
主 席: 贾凌云 杨 君
副主席: 赵婷婷 屈明博 韩璐璐
委 员: 薛 闯 袁文杰 李明智 薛长颖 康 巍
梁丽亚 王菁晗 王 林 王 进 张若天
谢文磊 王政杰(博士生代表) 丁鑫垚(硕士生代表)
秘 书: 张若天
二、参评对象基本条件及名额分配
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本次动态调整工作,同时满足: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可自由参加申报,依据要求向所在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各专业硕士生人数、学科状况和当年招生录取等情况按照年级分配升档名额(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分开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学术型分配名额 | 专业学位分配名额 |
二等升一等 | 三等升二等 | 二等升一等 | 三等升二等 |
2023级硕士生 | 3 | 2 | 3 | 8 |
2022级硕士生 | 1 | 1 | 1 | 1 |
三、动态调整具体实施方法
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额度标准如下:
一等助学金:800元/月,并发放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
二等助学金:650元/月,并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三等助学金:500元/月,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奖助学金动只能在相邻等次之间调整。
(一)2023级硕士生奖助学金升档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学院初评采取量化积分制,无答辩环节。总积分(满分100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综合素质积分及科研评价积分三部分组成,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学习成绩积分M+综合素质积分P+科研评价积分Q
其中,学习成绩积分M=加权平均成绩*0.85;综合素质积分P=实际综合素质量化积分*0.5;科研积分Q(同一评审单位中若有申报人Q值超过5时,全体申报人Q值需进行折算,即Q折算=Q/QMAX*5)。积分细则详见附件1。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将对申报人业绩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升档资格学生名单,若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将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最终顺序。
(二)2023级硕士生奖助学金降档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以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行业前沿课)成绩,成绩计算办法见附件1。
1、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同类型硕士生的后30%,降为二等助学金;
2、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学生的后10%,降为三等助学金;
3、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三)2022级硕士生奖助学金升档
考虑学业特点,硕士三年级的助学金动态调整重点考核申报学生的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学院将重点考察学生科研业绩,总积分(满分100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科研评价积分两部分组成,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学习成绩积分M+综合素质积分P+科研评价积分Q
其中,学习成绩积分M=加权平均成绩*0.35;综合素质积分P(申报人P值超过5时,计5分),科研评价积分Q(同一评审单位中若有申报人Q值超过60时,全体申报人Q值需进行折算,即Q折算=Q/QMAX*60)积分细则详见附件1。
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将对申报人业绩进行积分核算并排序,若积分相同情况则优先考察发表文章的影响因子总和,按照升档名额的150%确定进入答辩的学生名单,并以答辩成绩确定推荐升档名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三学生的科研积分加分项考察时间可延长至学院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前。
(四)2022级硕士生奖助学金降档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参与动态调整的全体硕士生同学,需要在2024年10月25日下午18:00前将所需材料交至生物楼376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如下:
(一)申请奖助学金升档者提交:
1、相应申报表(附件2、3);
2、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4);
3、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所选计入总成绩课程;
4、发表文章的情况(包含有录用通知的文章):
(1)已经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首页;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有影响因子的须提供期刊的影响因子。
(2)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注明“此文章已经接收”的亲笔签字,同时提交论文全文。
5、参加各类竞赛、社会活动、学校活动的证书或证明。参与科创竞赛的同学需提交项目申请书或能体现项目具体内容的材料,同时按照模板提交项目贡献值情况(见附件5),贡献分配值要与参评优秀研究生时所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二)不申请奖助学金升档者
2022级硕士不需提交材料。
2023级硕士:
(一)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4),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成绩部分;
(二)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所选计入总成绩课程。
注: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单的同学按照学习成绩0分处理进行专业排序,已经获得二等、一等助学金的同学若不按时提交成绩单,按照自动降档处理。
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