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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物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11 

学院全体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现启动生物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的专项奖学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奖学金

奖励

名额

奖励

金额

评审要求

(所有奖学金评选均需满足本通知中总体评审原则,此处仅备注特殊条款)

1

国家奖学金

3

8000

1.成绩排名与综合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亦可推荐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

金赛药业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

3

10000

评选当前大三年级学生(2022级),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30%以内。

3

金赛药业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

3

5000

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30%以内。

4

冯朴荪教授生物技术奖学金

3

5000

申请者评审学年学习成绩原则上在前20%(结果四舍五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省级或以上级别生物学科竞赛中获奖学生。

5

皓阳生物专项奖学金

4

4000

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一名转入生物工程专业当前2022级的学习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前20%,结果四舍五入)。

6

其他社会专项奖学金

需等待学校后续分配确定

-

详见后续通知

二、评选方式

1、所有专项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制,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申报人需登陆https://www.wjx.top/vm/rQnuguq.aspx#,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01212:00

3、奖学金评审排序将采取现场材料评审,评委将结合申报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个人资料、成绩展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4、全体申报人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的分数优先原则,从前到后顺次选择专项奖学金,每人限选择一次,选择时需要满足特定奖学金的评审要求。

5、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每个班级可选派2名学生代表到现场观摩评审过程。

三、评审原则

1、专项奖学金评选规则以《大工办发〔202140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为依托,按照学校具体通知要求开展评选;

2、学院鼓励大学生学业为先,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应首先在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鼓励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获评,获奖学生应至少获得一项学习优秀奖学金或者优秀学生奖学金;

3、各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单独面向学部(学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请人须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内修读学分不低于指导性培养计划规定的该年级学分数,学习成绩优秀;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条件(不四舍五入)。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经学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评奖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前40%(可四舍五入);

5、其他各专项奖学金需在打擂排序的同时满足设奖单位提出的特殊评审要求。

6、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对评审工作有最终解释权。

生物工程学院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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