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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本科生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3-10-31 

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在评奖学年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库时间不少于8个月;

2、申报人专业学习成绩排名需在40%以前;

3、截至目前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成绩合格;

二、报名安排:

通过学工一体化系统奖学金申报系统报名

请于2023年11月1日9:00前完成报名,学院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生物工程学院

20231031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评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企业专项奖学金部分调整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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