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安排,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等制度要求,现开展生物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荣誉类别及评审要求
荣誉类别 | 评审范围 |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 | 基本学制内的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
研究生单项奖励 | 2023级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2023级及以前参评研究生要求评奖学年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024、2025级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1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
2024级及之后入学研究生遵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评审,2023级及之前入学研究生遵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评审。
(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
1、评选对象与条件
全校二年级(硕博连读一年级)及以上在读研究生在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参加评选: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 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
6) 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其中2024、2025级研究生民主评议等级需良好及以上;
7) 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2024、2025级研究生个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
2、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科研突出的研究生,获评人数不超过研究生参评(同时满足在籍、全日制、学制内)总人数的10%,由学院负责制定具体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学校根据学院硕士、博士基数,名额分配如下:
荣誉 | 名额 |
优秀研究生(硕士) | 23 |
优秀研究生(博士) | 11 |
其中硕士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年级 | 学术型硕士 | 专业型硕士 |
2024级 | 4 | 7 |
2025级 | 5 | 7 |
注:硕博连读博士生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生三年级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
3、评审办法
全体研究生参评上述荣誉时,在学校文件的评审原则下,积分规则遵照《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奖励评审办法》(见附件)。如遇不易界定情况,由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讨论产生结果。优秀研究生荣誉公示名单将根据申报人材料审核后的总分由高至低排序产生。
(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单项奖
学院将对在德、智、体、美、劳的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进行评审。
23级及之前入学研究生单项奖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研究生单项奖荣誉将组织汇报评审产生结果,获奖后还需经过智慧学工系统填报。
(三)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
1、评选对象与条件
2025级及以上研究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向所在学院(部)自主申报,经学院(部)审核选拔、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1)满足相应年级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
2)2023级及以上参评研究生要求评奖学年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科研学习业绩突出,在国内、国际知名刊物上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或取得1项学术发明专利;博士生参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修完所有培养计划内课程并取得成绩;
3)2024、2025级参评研究生原则上至少获评过1次国家奖学金或1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4)同一学业阶段既往学年未获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此外,在思想品德、学术科研、组织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各年级学生,在满足相应年级校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经院级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核、推荐,学校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认定,可破格参加学校统一评审。每单位原则上至多本、研各破格推荐1名候选人选,学校择优推荐终评候选人本、研各不超过2人。
注: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第二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2、评选办法
后续学院将组织报名,并择优推荐至学校参与差额评选。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二、 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
1、申报人需如实填写《研究生荣誉申报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1),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研究生导师需在表上签字确认。
2、请逐项填写并根据评审细则填写积分。本人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3、申报人需打印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自行登录网页打印,并在培养计划和成绩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
4、申报人需对应自己所填加分项,按加分项顺序提供证明支撑材料:
综合素质量化积分证明材料:
学生工作任职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公示名单(公示名单上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本人名字)。活动参与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的活动参与证明。无偿献血者需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科研积分证明材料:
(1)已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外需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的亲笔注明【此文章已接收】并签字,同时提交论文全文。
(2)专利需提供载明公开号/授权号、专利名称、作者信息页复印件。
(3)会议必须有本人参会证明(如:参会会牌或缴费通知单)、分会场证明材料、本人口头报告证明材料,否则无法获得加分。
(4)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团体类的竞赛需提供贡献值认定证明,需要指导老师和团队全体成员签字确认,且所有人员贡献值不得超过100%,每个项目只认定一次。
(5)参加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的需提供项目具体内容证明(如:申报书、答辩ppt等),算作科研积分的科技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内容需与生物工程专业领域相关。
5、附件1和其他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二)申报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单项奖
申报人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励申报表》(附件2)以及《研究生荣誉申报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1)
申报材料请于9月13日14:00-15:00提交,纸质版送至知渊楼(环境学院)A101报告厅,电子版发送至389529024@qq.com邮箱,电子版材料文件请务必以【奖项名称-专业-学号-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需进行装订,以免遗失散落。
三、 注意事项及截止时间
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截止时间后不可以增补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未尽事宜可咨询唐健璐老师0411-84706245。
生物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