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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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统招博士后分档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

2015-12-03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限额分档资助统招博士后实施办法》(大工办发[2014]120号),现将2015年度博士后分档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12月-2015年12月进站(含已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待审批)的统招博士后、正在申请进站的外籍博士后,经个人申请、合作导师推荐,均可报名参加学部(学院)组织的推荐评审。
(二)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不设指标。推荐评审以学部(学院)为单位进行,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人选,业绩积分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学科讲师上年度论文积分平均值。申请人业绩按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近5年论文积分进行统计,积分取年平均值。各学科讲师上年度论文积分平均值和申请人论文业绩积分,由各学部(学院)负责计算并填写在《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分档评审推荐表》(附件1)中,报人事处审核。
     (2)本校博士毕业生,跨学部进站者,在博士所在学部(学院)申请参加推荐评审。博士所在学部(学院)尚未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人需在流动站所在学部(学院)参加推荐评审。
     (3)各单位评审后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最终结果由校级专家评审会以票决形式产生。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分档评审推荐表》
     (2)《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分档评审一览表》
     (3) 申请人简历及论文证明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四)学部安排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9日,逾期未报视为本次无上会参评人员。校部环境楼301房间,温剑虹老师,电话:84706150,邮箱:
sest@西部校区化工综合楼D507房间,鲍春雨老师,电话:84986002,邮箱:baochu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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