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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4-09-17 

        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制定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成立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杨
副组长:贾凌云、张述伟、王瑜
成 员:邱介山、郭新闻、段春迎、张淑芬、毕明树、马学虎、胡大鹏、赵伟杰、彭孝军、修志龙、陈景文、胡浩权、王新平、杨君、张捍民、吕小兵
监督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全燮
副组长:崔旦
成员:段景丽、刘阅、陈晨、赵江涛、刘旭、张若天

二、推荐原则
1.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的原则,严格按学校、学部制定的推免生推荐办法进行。
2.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学校的推免生工作程序进行。
三、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培养方案中学部指定的核心课一考成绩全部合格、主干课没有重修,所有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均应参加本学部(学院、部)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的排序,且排名应在前40%以内。每个推免生只能有一种排名方式(化创、化科要求另见下面说明)。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化科班与化创班推免要求的特殊说明:
1.必修课一考成绩全部合格(不包括体育),且成绩排名应在前80%以内。
2.化创班的学生在前两年的创新教育中,需取得3个以上(含3个)创新学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工作程序

1.制定学部推免办法和排名方案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推免办法和排名方案,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成绩列出排序并公示。
2.公布学部各专业推荐名额。
3.学生申请、报名。
4.学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申请者的资格,并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分配名额排序报研究生院。
5. 研究生支教团实行全校集中报名,公开答辩,校团委组织,会同相关学部学院进行推选,经学部面试后,校团委排序提出推荐候选人。
6.所有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7.2014年9月15日左右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批并上网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2014年9月25日,学校发文公布最终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数据进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上报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五、信息公布和公示
学部在网上提前公布推免数量、推免办法、排名方案和排名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考生。拟推荐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其它事项
对已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后续本科学习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因考核不合格而需要重修课程, 当年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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