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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学科实验岗人员职责

2020-10-24  点击:[]

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学科实验岗人员职责

20198月制订)

一、生物工程学院院长为生物分析测试中心主任,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岗位负责制。

二、生物分析测试中心人员每年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计算。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可解除聘任合同或转岗。

三、生物分析测试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负责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使用培训、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日常卫生和安全管理等。

四、生物分析测试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中心实验人员集体草拟,并经中心主任、院务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实验人员的仪器设备管理职责

1.      实验人员所负责的设备由院务会根据平台设备使用方向进行划分,确定仪器负责人。仪器负责人负有设备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的责任。

2.      实验人员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具有熟练使用、精通设备性能的义务,具备对师生提供的样品进行熟练实验操作、实验数据处理的能力。

3.      仪器负责人应为每台/套设备提供方便的操作使用说明文件纸质版,以便于仪器设备使用人速查,确保其遵循正常的操作规范。

4.      仪器负责人应每天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检查师生使用仪器设备的记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备案,严重问题应及时上报。

5.      实验人员对所负责仪器设备具有面向师生开展培训的义务,培训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基本或必要的维护知识。实验人员有权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仪器设备。

6.      实验人员对不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的师生有提醒、劝阻的权利,对于不停劝阻的师生有权禁止其继续使用该设备,直至其改正错误。

7.      实验人员对所负责仪器设备具有面向师生提供针对性服务的义务,包括为特定科研背景相关的实验方法设计、实验参数优化、实验结果分析等提供辅助指导和建议。

8.      实验人员对所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具有维护、保养义务,对于设备手册中规定的日常维保项目必须能够严格遵照执行,并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备查。

9.      因仪器负责人对设备管理不善、管理不到位,造成仪器设备人为损坏,仪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损坏时,仪器负责人应首先鉴别故障和损坏原因,若为责任事故须确定责任人;如责任人为仪器负责人,则由仪器负责人承担维修责任;如责任人是仪器使用人,则由仪器使用人承担维修责任。

六、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实验人员的仪器设备功能开发职责

1.        在熟悉掌握仪器设备性能、使用方法的基础上,实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围绕仪器设备开展更深入的功能开发。

2.        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应在不损害设备的前提下开展,并需经过中心主任批准。

3.        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应着重结合师生的科研需求,以拓展设备的使用范围、探索新的实验方法、提升实验效率为主要目标。

七、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卫生安全管理职责

1.        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各实验室均指定安全和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监督、管理。

2.        每个实验室负责人都对本实验室内的基础设施、安全装备完好情况负责,发现基础设施问题要及时报修,安全装备缺损要及时申请增补。

3.        每个工作日内,实验室负责人都应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实验室清洁。

4.        实验室负责人有监督师生安全使用本中心仪器设备的权利和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有权进行提醒、劝阻,劝阻无效可禁止其使用中心仪器设备,直至其改正错误为止。

5.        实验室负责人有权要求仪器设备使用人在实验后立即处理掉实验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对于不停劝阻的,最高可按三倍于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八、生物分析测试中心实验人员的考勤

1.        生物分析测试中心的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勤。

2.        节假日值班安排根据学院师生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由中心主任、院务会讨论决定。

九、对于学科实验岗位人员,如未尽到上述责任,将于年底绩效考核中扣分。

 

 

 

 

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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