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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2021-05-19 

为积极引导毕业生传承大工红色基因,担当兴校强国使命, 鼓励毕业生主动投身国家建设,弘扬校园就业主旋律,结合《大
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 3 ),学校 决定面向 2021 届毕业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 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 委培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需满足以下 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 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中积极主动, 在毕业生中有良好影响;
(五)就业去向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入选部队文职;
3、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 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4、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 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
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见附件 4)。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认真填写电子版“大连 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 1),经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辅导员推荐,提交到所在学部、学院。
(二)各学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电子版申请 表里填写推荐意见、打印为纸质版后加盖公章,与“大连理工大
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 2)的电子版、纸质 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评审,确认候选人名单,在全校 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
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所有评审工作均以毕业生申报时的就业去向为准,如 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
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请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于 5月28日16:00前将附件1、2提交至学院376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uixiaoyan@。

附:
1、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4、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引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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