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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升降档调整的通知

2019-10-18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确定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

一、工作组织

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科点点长、导师代表、相关管理人员和硕士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办法及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仲裁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锐

副组长:修志龙

成员:迟占有、刘田、王静云、徐永平、薛闯、杨君、宗晗(硕士生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光锐

副组长:隋晓妍

成 员:韩璐璐、刘田、姬芳玲、研究生助理、硕士各班班长

二、工作原则

1、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各位参评博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各位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若评委与参评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其它关系,在该参评对象成绩评定时,应主动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委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名额分配

四、具体调整方法

【2018级硕士生】

(一)2018级硕士生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1、基本条件

(1)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2)思想进步,行为表现优秀,无违纪行为;

(3)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各专业、院系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

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得成绩为准,不得做任何的更改。

(4)在科研工作中积极投入,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各项成绩比例

按照学校的要求,本次评审中,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两大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

(1)学习成绩积分(占85%)

(2)综合素质评价(占15%)(其中思想品德及社会工作积分占10%、发表文章积分占5%)

3、学习成绩计算

考虑到各学科专业及不同研究方向的需要,按照满足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最低学分(学术型20学分、专业型16学分)的要求,取课程的最高分进行学习成绩平均分的计算。即参评同学可自行选取必修课中的课程进行组合计算加权平均分(≥20学分学术型;≥16学分专业型),取最高的平均分。 即:学习成绩=∑(选取课程的学习成绩*学分)/选取课程的总学分。

具体学习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1。

4、综合素质成绩计算

思想品德及社会工作积分:核算规则见附件2

发表文章积分:中文核心(专利同,必须有公开号):1篇积1分,每增加1篇增加1分,最高累积积分为2分;EI:1篇积3分,增加1篇增加2分,最高累积积分为5分;SCI:1篇积5分,最高累积积分为5分。

注:所有发表文章的作者排序必须是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积分乘以系数0.8);会议文章(无论参会与否)都不算作积分(被期刊收录的除外);按照学校要求,2018级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为止。

5、申请及评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研究生院创新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6、待遇说明

获得二等助学金后,自第本学年起享受硕士二等助学金的待遇,650元/月;获得一等助学金后,自第本学年起享受硕士一等助学金的待遇,800元/月。

(二)2018级硕士生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以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成绩,成绩计算办法如附件2,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情况作为参考。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同类型硕士生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降档后,自本学年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降档后,自本学年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

3、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017级硕士生】

(一)2017级硕士生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考虑到学业特点,硕士三年级的助学金动态调整重点考核申报学生的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学院将按照【学习成绩(40%)+科研积分(60%)】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统一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生的科研业绩及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附件3,已在2018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所有发表文章的作者排序必须是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积分乘以系数0.8);按照学校要求,2017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升档后待遇说明

1、获得二等助学金给予如下待遇:

自第本学年起享受硕士二等助学金的待遇,650元/月。

2、获得一等助学金给予如下待遇:

自第本学年起享受硕士一等助学金的待遇,800元/月。

(二)2017级硕士生二、三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降档后待遇:

1、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2、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

五、材料提交

(一)申请升档者

1、相应申报表(附件4或5);

2、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6);

3、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所选计入总成绩课程;

4、发表文章的情况(包含有录用通知的文章),有影响因子的必须提供期刊的影响因子。

5、已经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首页;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注明:此文章已经接收的亲笔签字,同时提交论文的全文。

6、参加各类竞赛、社会活动、学校活动的证书或证明。

(二)不申请升档者

硕士三年级不需提交材料

硕士二年级

1、个人材料汇总表(附件6),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成绩部分;

2、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用黄色记号笔标出所选计入总成绩课程。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单的同学按照学习成绩0分处理进行专业排序,本身为二等、一等的同学不提交成绩单,按照自动降档处理。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1日下午15点前将所有材料交至生物楼376,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1、只提供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2、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研究生院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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