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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复试名单

2019-12-27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年7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生物工程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英语成绩达到学校规定,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工作的开展。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7名本学科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地点在生物工程学院128房间,时间如下:

请看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01912319点前发邮件到wang_lin@,写明您的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联系方式,并说明是否参加复试。

复试当天,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

采取学术报告和面试的方式,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三)复试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函调”审查《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采取幻灯片展示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课题研究进展及成果、获奖、英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10-15分钟个人陈述,5-10分钟回答评委问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满分10分。

2.申请考核制考生(含学术型、工程博士)

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20-25分钟个人陈述,5-10分钟回答评委问题。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项分别进行打分,每项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后考核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核表》,给出评语及考核成绩,经学院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录取

2020年生物工程学院博士招生计划共计19人,其中学术型17人,工程博士2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各1人)。

(一)排序及录取规则

1.学术型考生中,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分别排序,硕博连读考生优先录取;

2.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中,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二)录取办法

1.硕博连读

考核小组根据学生的报告及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按照考核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英语口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核制(学术型)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三项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三项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任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核通过后在生物工程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拟录取名单最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学生正式录取为2020级博士研究生。

(三)候补录取规则

若学校后期向学院增加招生名额,学术型依据导师招生名额(优先保障未招生的导师)、考生考核成绩递补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工程博士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监督与复议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录取过程的任何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七、本复试办法由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生物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8083,

邮箱:wang_lin@。

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二: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名单

附件三:生物工程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复试名单

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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