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生物分析测试中心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生物工程学院公共测试平台仪器设备借用制度-2019年3月-生物院发[2019]1号

2025-04-18  点击:[]


1. 测试平台小型仪器设备在校内借出时,借用人应先向设备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借据,经测试平台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2. 测试平台小型仪器设备向校外出借时,借用人需向设备负责人出具盖有公章的借据,经测试平台主任和主管设备的副主任签字同意,到校设备处审批备案后方可借出。仪器、设备归还时,须到设备处撤消备案。

3. 测试平台仪器出借时,由仪器负责人和借用人当场清点仪器配置,并检查仪器的性能,填写仪器状态表,仪器归还时,要按照该表逐项进行检查。

4. 测试平台五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原则上不能出借,确因特殊需要借用时,须经公共测试平台主任、校设备处处长同意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出借手续。

5. 借用仪器设备的借据上需写明所借仪器设备的校产编号、设备名称、借用期限及逾期不还的责任,借用人签字,同意借出的测试平台主任签字。

6. 借出的逾期设备由测试平台仪器负责人负责催还,归还时仪器负责人及测试平台主任要与借用人共同校验。

7. 借用期间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由借用方承担责任,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生物工程学院公共测试平台

2019320


上一条:生物工程学院公共测试平台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3月-生物院发[2019]2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