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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6-12 

为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培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领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候选人应是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能够坚持潜心研究、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备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在辽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外籍专家,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培养类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申报,优先支持。

二、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

2.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注意专业领域),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三、“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养的杰出人才

1.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2.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3.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4.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5.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的杰出人才

国(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辽宁急需紧缺的其他杰出人才。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省外引进的杰出人才: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在辽工作不满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

3.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4.坚持全职潜心研究。

5.秉持科学精神,品德高尚。

6.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具备较好发展潜力;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获得较高学术和艺术成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二)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国(境)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1.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

2.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具备较好发展潜力;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获得较高学术和艺术成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

省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

1.引进时未全职在辽工作,或者在辽工作不超过2年,引进后须全职连续在辽工作5年以上(每年在辽工作不少于9个月)。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具备较好发展潜力;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获得较高学术和艺术成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辽宁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6月17日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综合办公室368室,电子版发送至xuxinao@。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纸质版材料:《申报书》、附件材料、承诺书

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起装订成册),1份

②单独打印《申报书》中的第二、三项,匿名,双面打印,1份。

③承诺书,亲笔签名,1份

3.电子版材料:《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如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破格说明材料。

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每位申报人员的电子版材料单独设一个文件夹,以“杰出人才(培养/引进)+大连理工大学+申报人选姓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引进)+大连理工大学+申报人选姓名”的方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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