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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杯”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21-05-06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髙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至8月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4),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3.同期活动。即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东北三省创新创业示范公开课,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等。

五、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中国医科大学承办,职教赛道由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萌芽赛道由各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支持协办。各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校级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校赛组织实施和项目评审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七、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按配额确定各高校参赛名额,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6月)。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高校初赛(5月—6月)。各高校登录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给各高校分配账号。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高校在6月20日前完成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

3.全省决赛(7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省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路演决赛。

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评审规则

全国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省级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我省高校的创新创业实际情况,制定辽宁省大赛评审规则。

大赛奖项按照教育部大赛通知文件设立,具体见各赛道方案。

十、奖励政策

各高校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赛,并加大对参赛团队的支持与鼓励力度,对参赛团队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专升本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各高校要激励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对获得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给予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奖励。

十一、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各高校要将大赛作为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前六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疫情防控。各高校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QQ群为:470209754(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992671174(职教赛道),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QQ群。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中国医科大学 侯哲

联系电话:024-31939065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韩德伟

联系电话:0417-7020560

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 张越

联系电话:024-86610566

省教育厅 学前与高中教育处 金京哲

联系电话:024-26901508

省建行 贺业競

联系电话:024-22787707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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