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现组织本科生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及大连市、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 (推荐)对象
(一)校优秀毕业生
大连理工大学2020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一)校优秀毕业生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评选数不得超过12个。
(二)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上述两项荣誉评选数分别不得超过2个。
三、评选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五)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要求
(一)校优秀毕业生
参照学校要求,参评学生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序在前50%且综合成绩排序在前20%(结果四舍五入),综合成绩计算中,学习成绩占比80%,素质成绩占比20%(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二)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顺次产生,且不可兼得,其中大连市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5%(结果四舍五入)。
在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时: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和评选条件的,以及在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不受名额限制。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12月19日22点前完成以下附件填写,并发送至邮箱zhangruotian@,纸质版递交至尹献旗处,联系电话18018906391
(一)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理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
2、《大连理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
2、《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版)。
(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手写填写,字迹工整,不得缺项;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版);
3、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事迹的毕业生,参评时需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9日